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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航技术介绍干燥机的检验规则及尺寸

来源:正航仪器   发布时间:2015-06-26
正航技术介绍干燥机的检验规则及尺寸
1 干燥机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方能出厂。
2 干燥机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2. 1 出厂检验
2 . 1 . 1 每台干燥机必须进行检验,即进行时间不少于2h的空载运行试验,以及对表1 中外形尺寸及4.3、4.4、4.5 规定进行检验(干燥机不点火燃烧)。
2. 1. 2 出厂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合格,产品即为不合格。
2. 2 型式检验
2. 2. 1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或转厂生产时;
b) 产品停产两年后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生产100 台(指同规格);
d) 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2. 2. 2 型式检验包括出厂检验的内容外,还要求对4.2、4.6、4.7、4.8 要求进行检验。
2 . 2 . 3 在型式检验时,如4.2、4.3、4.4、4.7、4.8 规定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加倍抽取样机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检。如仍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验收。
3.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1标志
3.2每台产品在明显处固定标牌,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其内容包括:
a) 制造厂厂址及厂名;
b) 产品名称及型号;
c) 注册商标;
d) 产品出厂编号或生产批号;
e) 产品主要参数;
f) 制造日期。
3.3警示标志(语)应醒目。
3.4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 规定。
3.5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 6388 规定。
4.包装
4.1干燥机可不用外包装,用户有要求时按供需双方商定。
4.2干燥机随带文件包括:
a) 产品合格证书;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4.3储运
4.4干燥机储存时应有遮篷或防雨顶盖。
4.3干燥机储存时间超过12 个月应进行一次保养。
4.4运输时应有遮篷或防雨措施。